襄阳襄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小雨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0MA7M1ATT4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水洼村福星养老院1-6层001室(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城市监处罚〔2026〕8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7日向襄阳月月红广告印刷第一批宣传三折页,数量:500份,金额:250元;2024年3月10日印刷第二批宣传三折页,数量500份,金额:250元,合计金额500元。经湖北省经营主体登记系统查询得知,襄阳月月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办理了注销。当事人未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批,该宣传手册主要是配合综治部门、乡镇卫生院及公安部门开展精神类患者走访时,向患者家属发放;现在伍绪忠由于原市安定医院相关问题被批捕,王幼学于2026年2月7日左右被留置,因医院工作疏忽未留存相关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现无法提供。高现成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资质证明,没有高级心理教练的相关资质证明,高级心理教练国家并未认证过,只是一种荣誉。...[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鉴于两种违法行为之间有关联性,适用吸收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选择较重的违法行为处罚,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综上,对当事人处以2250元罚款。(广告费用的4.5倍)
2250.00元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