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石狮市吴金色四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明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81MA35A4P603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九二东路939号朵朵童世界龙福商场一层A1号-BHCS00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狮市监处罚〔2024〕4033号
经查,当事人称于2024年3月25日向泉州万年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10包五常香米(生产企业:五常市颐天下米业有限公司),进价58元/袋,金额580元,该批五常香米中夹带有稻花屯五常香米(标示生产企业:五常市冠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2月23日)。本局发函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称五常市冠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9日注销,涉案稻花屯五常香米不是该公司生产。本局发函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上述稻花屯五常香米(标示生产企业:五常市冠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2月23日)的来源情况,至本案调查终结,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回函。当事人采购上述两种五常香米后未进行区分即混合销售,因上述两种香米条形码一样,销售系统无法进行区分。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上述涉案稻花屯五常香米1袋,售价69.9元/袋,被本局查获3袋,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五常香米货值金额279.6元,获利11.9元。 另查,当事人采购上述涉案稻花屯五常香米时未建立食品安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等内容。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9元)|没收非法财物(209.7元)
5000.00元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