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世纪宜佳生活超市水木灵州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40181MA76D0QA37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灵武市西环路西侧灵州大道延伸段南侧水木灵州2幢1-15号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01
(2023)宁0302民初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灵武市世纪宜佳生活超市水木灵州店
吴忠市张寡妇黄酒厂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4﹞16号
2022年5月16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GJ2022-04-0759)显示当事人销售的批号为2020-11-06的张寡妇黄酒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GBT13662-2018的要求2022年5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GJ2022-04-0759)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查上述不合格的张寡妇黄酒是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3日从吴忠市张寡妇黄酒厂进购共计进购30件张寡妇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11-06)每件12瓶每瓶500ml购进价85元件进价共计2550元自进购以来一直以零售方式销售给周边散客截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共计销售29件零1瓶剩余11瓶销售价10元瓶经计算当事人销售的经检测不合格的黄酒的货值金额为34910+11708356788元获得违法所得为34910-34970810190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黄酒11瓶2处货值金额175倍罚款计175356788624379元3没收违法所得101908元
6243.00元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