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祝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0681413301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齐齐哈尔市金融街项目00单元01层01号(一层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2
(2025)黑02民终1048号
保险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5-15
(2022)黑0203民初867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张**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3
2022-04-06
(2022)黑0203民初867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张**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4
2022-03-11
(2022)黑0203民初22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郑**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5
2021-10-27
(2021)黑0203民初2620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6
2021-10-26
(2021)黑0231民初1464号
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拜泉县人民法院
7
2021-10-26
(2021)黑0231民初1464号
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拜泉县人民法院
8
2021-10-18
(2021)黑0225民初2560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李**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甘南县人民法院
9
2021-07-21
(2021)黑02民终1925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张**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7-21
(2021)黑0203民初521号
张*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22
2023-12-18
(2023)黑02民终3625号
保险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魏**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6-19
2022-02-26
(2022)黑02民终275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6-18
2022-03-17
(2022)黑02民终330号
保险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李*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4-06-18
2022-10-09
(2022)黑02民终2416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4-06-16
2022-10-28
(2022)黑02民终2976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4-01-31
2023-07-10
(2023)黑02民辖终70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魏*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24-01-30
2023-11-28
(2023)黑02民终3308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杨**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4-01-30
2023-09-12
(2023)黑02民终2237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王**、王**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4-01-19
2023-03-14
(2022)黑02民终3664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杭**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5-27
2023-04-28
(2023)黑0203民初768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支**、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银保监罚决字[2023]31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留存条件的个人保险代理人;二、招待费列支未对事项及事由进行详细说明;三、产说会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且未及时向上级机构专门部门备案;四、个人保险代理人入职材料中存在虚假学历证明;五、个别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信息不真实;六、培训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处罚款4.05万元
40500.00元
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
2023-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