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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位亮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116830920034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工业区阳岐路66号第一栋标准厂房第四层东南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6
(2025)闽0104民初523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佳又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7
(2025)闽0104民初3262号
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仓山刘以进内科诊所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9
(2024)闽0104网申18019号
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仓山刘以进内科诊所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6-05
(2024)闽0104网申18019号
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仓山刘以进内科诊所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6-05
(2025)闽0104民初3262号
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仓山刘以进内科诊所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4-28
(2025)闽0104民初2273号
委托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金**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7
2025-03-24
(2025)闽0104民初2273号
委托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金**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8
2025-03-20
(2025)闽0104民初2273号
委托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金**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9
2025-03-13
(2025)闽0104民初2273号
委托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金**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5-03-05
(2025)闽0104民初13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仓山郑忠信中医内科诊所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7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佳又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
2016-03-05
(2015)晋民初字第229号
合同纠纷
郑*
福建世恒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郑**
裁判文书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3
2015-04-01
合同纠纷
郑*
福建世恒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6
2021-06-23
(2021)闽0104民初3129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王**、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20
2021-06-24
(2021)闽0104民初3130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黄**、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27
2021-06-04
(2021)闽0104财保28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18-12-17
2018-11-26
(2018)闽0211民初5202号
运输合同纠纷
福建康纳医药有限公司与联冠物流(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12-28
2017-12-01
(2017)闽0125执1066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谢**、福建世恒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7-10-26
2016-12-26
(2016)闽0125民初127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叶**与郑**、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10-26
2017-10-18
(2016)闽011执1337号
合伙协议纠纷
郑*、福建世恒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6-08-01
2016-08-01
(2016)闽0111执1337号
合伙协议纠纷
申请人郑*与福建世恒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郑**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02-02
2014-11-02
(2014)仓执行字第16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世恒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润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3-12-06
2013-12-06
(2013)仓民初字第36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世恒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润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78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药监榕稽办行罚〔2023〕17号
根据有关线索告知函和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告知函延伸调查情况,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碳酸钙D3颗粒﹝Ⅱ﹞﹝标示委托单位: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受委托单位: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W20221075﹞,经检验及复检,﹝含量测定﹞项下“维生素D3”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G-033-2021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当事人销售的麝香镇痛膏﹝标示生产单位: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0221003﹞经检验及复检,﹝检查﹞项下“粘附力测定”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四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第﹝七﹞项的规定应为劣药。经查明,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6828盒,销售金额268410.15元;销售上述批次麝香镇痛膏﹝批号:20221003﹞108盒,销售金额626.4元。经查实,当事人进货渠道合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定义务,所提供的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真实合法,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销售劣药碳酸钙D3颗粒﹝Ⅱ﹞、麝香镇痛膏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1.没收销售劣药麝香镇痛膏、碳酸钙D3颗粒﹝Ⅱ﹞违法所得269036.55元;2.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269000.00元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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