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寒舍羲和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瑞红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073112564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158号201-220号、301-3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30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1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2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2-07-08
(2022)津0101民初3300号
劳动争议
任**
天津寒舍羲和餐饮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5
2022-04-26
(2022)津0101民初3300号
劳动争议
任**
天津寒舍羲和餐饮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4-30
2019-03-26
(2018)津0101执42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爱利莎家政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12-21
2018-10-22
(2018)津0101民初5590号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寒舍羲和餐饮有限公司与天津爱利莎家政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0643.7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5﹞486号
当事人使用的“家乐番茄沙司”,生产日期为“20240704”,保质期12个月,至2025年7月25日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已超过保质期14天。该食品是当事人供货商北京航飞伟业物流有限公司供货。当事人保留了北京航飞伟业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提供了该批次“家乐番茄沙司”出入库单据,入库单据显示单价6。8元/瓶,故认定货值金额6。8元,远低于一万元。因当事人不直接销售该食品,而是将该食品用于加工餐饮制品的调味,故无法确定当事人违法所得。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