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曹村敏子副食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敏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323MA4121PN6A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曹村乡曹村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33号
当事人称于2025年11月12日从1辆送货车上购进“大宝”系列化妆品35瓶进行销售,购进价格8元/瓶,销售价格10元/瓶,没有索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也没有留存联系方式,现已联系不上。当事人购进“大宝”系列化妆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截止查处之日已销售5瓶,余30瓶未售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当事人销售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经营额为(5瓶* 10元+30瓶*10元)=350元。
1、给予警告;2、没收30瓶“大宝”系列化妆品;3、罚款500元。
500.00元
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