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好时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莉 | 注册资本:3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2742381439Q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5号2幢16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鼓市监处罚﹝2024﹞00349号
经查,当事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5号2幢1601室从事办公用品销售等业务,并在京东平台开设店铺“三木旗舰店”,用于销售相关产品。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于2024年7月23日对当事人京东平台店铺“三木旗舰店”销售的文具剪刀进行抽检。2024年10月25日,本局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检测报告(编号:WJJ20240287)。该报告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京东平台店铺“三木旗舰店”销售的文具剪刀,依据《浙江省文具剪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要求,经抽样检验,对所抽样品的八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边缘、尖端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11月6日,执法人员至当事人处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见当事人有同批次的文具剪刀的库存。经询问,当事人在今年9月份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剩余的库存退回给供货商。 经查,当事人从浙江三木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了一箱该批次不合格的文具剪刀,共计180把,采购金额为641.79元,折合单价为3.57元/把。当事人一共销售了23把,均通过京东平台店铺“三木旗舰店”,售价统一为5元/把,因不同时期优惠不同,导致最终单价也不同,总计销售额暨货值金额为109.75元,违法所得为27.64元。
罚款金额109.75元;没收违法所得27.64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9.75元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