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婴贝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领秀城贵和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3MA3RNHJR0G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领秀城贵和购物中心三层15-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市中市监处罚〔2026〕53号
2025年12月10日,我局收到济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出具的编号(No:JQCFZ20251284)的《检验报告》,内容显示:2025年11月27日,在山东婴贝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领秀城贵和分公司抽取的生产日期/批号为-/M85003-1(货号),生产者为青岛米卡咪可服饰有限公司的“精品保暖裤”,经检验,上述抽检产品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FZ/T 73025-2019《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依据《济南市市中区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5年1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JQCFZ2025128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不合格项目分析报告》。
2025年12月15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精品保暖裤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2026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证据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结合裁量,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精品保暖裤”,并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的精品保暖裤2件;
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0.5倍的罚款壹佰肆拾捌元伍角(148.50元);
3.没收违法所得玖元整(9.00元),罚没款合计壹佰伍拾柒元伍角(157.50元),上缴国库。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148.50元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