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传素芬蔬菜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传素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2JAPL39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蝉河32-3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市监处罚〔2024〕886号
2024年5月27日凌晨,当事人向他人购进没有经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白条禽。尔后,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蝉河32-33号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白条鸡80元/kg、白条鸭76元/kg。2024年5月27日上午,我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现场查获上述未经检疫的白条鸡2只(共3.305kg)、白条鸭3只(共4.46kg),按销售价格计算,总货值计603.36元。
当事人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面积不足50平方米,属于小食杂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已依法扣押的白条鸡2只(共3.305kg)、白条鸭3只(共4.46kg)予以没收;三、处以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