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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波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300MA2NC1E25H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东三环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北路西解放服务站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26
(2023)皖1302民初11742号
合同纠纷
闵*
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2
2023-08-31
(2023)皖1202民初995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孙**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3
2022-06-14
(2022)苏1084民初33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
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
高邮市人民法院
4
2022-02-22
(2022)沪0118民初5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云挂物流有限公司
李**,周**,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5
2022-02-21
(2022)苏10民终6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卢**,彭**,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2-18
(2022)沪0118民初15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驻马店云挂物流有限公司
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李**,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7
2021-10-26
(2021)苏1084民初53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卢**,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
高邮市人民法院
8
2020-08-31
(2019)苏1323民初81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陈**,孙*,陈**,杨**
张**,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杨*,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杨*,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
泗阳县人民法院
9
2020-08-31
(2020)苏1323民初81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陈**,孙**,陈**,杨**
张**,杨*,杨*,张**,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
泗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0-08-19
(2019)苏1323民初81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刘*,刘*,高**,张**
张**,杨*,杨*,张**,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
泗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7
2022-02-16
(2022)沪0118民初1515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驻马店云挂物流有限公司与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27
2022-01-12
(2022)沪0118民初15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驻马店云挂物流有限公司与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77090.33元
民事案件
3
2023-04-27
2022-02-17
(2022)沪0118民初151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驻马店云挂物流有限公司与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7-12
2021-07-09
(2021)苏1084财保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6﹞8117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4日10时30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9横村加油站门口检查时发现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元整。
3330.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2
粤电交罚﹝2026﹞00021号
该车货厢平板长度为17500mm,与该车《道路运输证》登记的货厢平板长度14910mm不相符,擅自改装加长货厢平板长度2590mm,现场司机无法恢复该车原状,该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09
3
皖宿埇交罚﹝2026﹞1000026号
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8121)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4
嘉路政罚〔2025〕521641
2023年6月26日14时3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6-2607:52:07车号为皖LE0441在X836(临杭大道)桐乡方向K2+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5.5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51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6.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4
5
嘉路政罚〔2024〕522210
2023年6月26日14时3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6-26 07:52:07车号为皖LE0441在X836(临杭大道)桐乡方向K2+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5.5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51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6.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4
6
甬路政罚﹝2024﹞201354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02日07时01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4(甬临线)宁波方向K56+300检查时发现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910.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6
7
甬路政罚﹝2024﹞201353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31日17时34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4(甬临线)宁波方向K56+300检查时发现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241.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6
8
杭运政罚﹝2023﹞40141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6月08日15时21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国道与疏港公路交叉口检查时发现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宿州市诚亿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