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晓龙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解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1MABMUKPL6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与园林大道交叉口(翰林华庭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都市监处罚〔2023〕93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5月16日开始,个人投资人民币300万元,在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与园林大道交叉口(翰林华庭一楼)从事预包装食品等经营活动。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情况:“香飘飘红豆奶茶”76g,生产企业: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64克;生产日期:2022年8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库存10杯;是从宜都市鸿升商行购进,购进时间是2022年9月26日,当时购进100板(3杯/板)+30杯,总共330杯购进价格4.50元/杯,共计1480元。现处理价格是3元/杯;上述产品已超过保质期,该批剩余商品合计货值金额30元;“好丽友6枚双莓派”,生产企业:好丽友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净含量:138克,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0日,保质期8个月,库存0盒。该商品是从宜昌优客隆商贸购进,购进时间是2023年1月8日入库,当时购进5盒,进价8元/盒,共计40元。当事人对消费者于2023年8月12日在宜都市晓龙超市消费购买到的“香飘飘红豆奶茶”、“好丽友6枚双莓派”超过了保质期的事实,确认无误。当事人系个人经营,建有法定的财务账簿。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3.80元及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10杯“香飘飘红豆奶茶”;
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