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景北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5JB9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井头徐村一区一栋一单元一楼(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4
(2026)浙0782民初1058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浙江路吉贸易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19-12-05
(2019)浙0782民初1943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北苑支公司
黄**,孔**,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6〕50976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8
2
金路政罚〔2026〕50820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6
3
金路政罚〔2026〕50747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3
4
金路政罚〔2026〕50704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2
5
金路政罚〔2026〕50629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8
6
金路政罚〔2026〕50626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8
7
义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266号
2026年1月14日晚,当事人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车牌号浙G70211、浙G57190、浙G85972三辆重型自卸货车将义乌市城西街道香溪路与西站大道交叉口的中欧班列(义乌)铁路口岸三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一(二标段)工地场地平整产生的渣土,运往义乌市城西街道山洞坞地块回填。当日23时32分,车牌号浙G70211、浙G57190、浙G85972重型自卸货车在义乌市城西街道山洞坞地块附近被我局查获。当事人共运输处置建筑垃圾3车,约47立方米,运输过程中未造成遗撒,查获后当事人停止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00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4-22
8
金路政罚﹝2026﹞5048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8日15时13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香溪路与G527交叉口检查时发现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在公路从事污染公路的活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7
9
金路政罚﹝2026﹞5030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6日09时03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香溪路2K+800M检查时发现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10
金路政罚﹝2026﹞50277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1日10时5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后宅街道G235与北站大道交叉口处检查时发现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建洁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