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台河市顺亨粮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常鸿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00MA1BHGJE0D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山街越秀路5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6〕252号
2026年1月20日,我局收到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场退出有关工作的提示》,该提示附件载明,七台河市顺亨粮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收到上述工作提示后,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其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登记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该地址经营企业为七台河市农投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工作人员马铭在现场陪同检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确认,该公司存在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形,且已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执法人员多次通过企业注册登记系统留存的联系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络,均无法接通,未能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 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21日和2026年2月13日两次通过中国邮政向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邮寄送达《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提示书》,提示当事人在收到《提示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企业年报补报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作,或与我局联系确认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或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2026年1月26日和2026年2月16日我局分别接到中国邮政的信函退回凭证,表明当事人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无人接收。我局于2026年2月16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执法人员于2026年2月16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发布《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限期补报年报、说明经营情况或办理注销的公告》,至2026年3月18日公告满30日。 2026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向税务机关查询当事人纳税申报信息,经查,该企业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状态。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3月26日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至2022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起,当事人停止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因而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度亦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6年1月21日、2026年2月13日,两次通过中国邮政向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邮寄送达《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提示书》,均因无人接收被退回。2026年2月1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公告送达,公告于2026年3月18日公告满30日,依法视为送达。 当事人未进行年度报告补报和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