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莆田市秀屿区晶精美珠宝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志粦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305MA34969B9F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高苍村田头7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莆秀市监处罚〔2025〕04020045号
经查,当事人莆田市秀屿区晶精美珠宝有限公司2022、2023年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税务部门反馈为非正常户(非正常满2年、注销满2年或未进行税务登记)。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福建治安便民无法查询到当事人登记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高苍村田头79号,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高苍村村委会的住所进行现场核查,经询问村委会干部,其表示并不清楚当事人莆田市秀屿区晶精美珠宝有限公司,且执法人员现场也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承办人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9-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11-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