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宇港加油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振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MA07EP8M9T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洇溜村津围公路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应急罚﹝2025﹞6-组1-006号
经调取2025年8月9日下午监控视频,发现该站违反操作规程(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存放可燃物品)
罚款1。4万元
40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5-10-10
2
津蓟市监处罚﹝2024﹞992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2024年8月1日,当事人从中化国际石油(天津)有限公司购进0号车用柴油用于销售,当事人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经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所检项目闪点(闭口)结果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质量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2024年9月14日收到编号NO:ECO01Q001995050C《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复检申请,我局依法委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对备样进行复检,2024年10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编号NO:TQT03-5047-2024《检验报告》(复检),检验结论:经检验,闪点(闭口)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批次0号车用柴油抽样基数5252。14L,进价6。14元/升,当事人将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作为合格产品全部售出,售价6。35元/升,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0号车用柴油货值金额为33351。09元,税后违法所得976。06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26680。87元;2、没收违法所得976。06元。罚没款合计27656。93元。
26680.87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