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元气冰纷休闲健身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1MAK3R5KR5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西湾社区航空路10号民发广场3号门HKYXW(此营业执照不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州市监处罚〔2026〕31号
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2日开始,一共投资5万元,在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西湾社区航空路10号民发广场3号门从事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经营活动。2025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还从事烤肠经营,未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另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2026年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复查,当事人仍未改正。因当事人经营烤肠没有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处以3000元罚款。
3000.00元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