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福利百货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福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徐州市南土城街16号1#-3-10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徐云市监处罚〔2023〕00252号
在本案中,当事人现场向我局提供了其向供货方索要的五份《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涉案产品的检验依据均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故“HANBOLI?劲爽能量棒”产品应当符合“化妆品”的定义。但经办案人员对涉案产品进行检查后,发现该产品的使用方式为直接通过鼻腔吸入进人体,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中对于“化妆品”的定义,故办案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不予认可。
通过现场检查及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在经营上述产品时,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据和产品标识,未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同时当当事人未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之规定,构成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行为。
本案中当事人以1.7元/盒的价格购进涉案产品,共计8盒,并以3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我局检查时,当事人已销售2盒,剩余6盒,故当事人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24元,违法所得为2.6元。
罚款金额72元;没收违法所得2.6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72.00元
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