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高原红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泽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28MA0MC9U40K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圪洞镇圪洞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山税圪洞罚﹝2025﹞6号
方山县高原红贸易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1-03-01至2021-03-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1-02-01至2021-02-28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1-01-01至2021-01-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0-12-01至2020-12-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0-10-01至2020-12-3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10-01至2020-12-3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10-01至2020-12-3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10-01至2020-12-31其他收入(工会经费)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10-01至2020-12-31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10-01至2020-12-31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0-06-01至2020-06-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0-11-01至2020-11-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0-04-01至2020-06-3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0-01-01至2020-03-3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0-01-01至2020-03-3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01-01至2020-03-3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01-01至2020-03-3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01-01至2020-03-31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20-01-01至2020-03-31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19-01-01至2019-12-3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该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于2021年4月1日转为非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6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
2025-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