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志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312558068151N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茅村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8
(2025)苏03行终174号
工伤保险资格认定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3-04
(2024)苏8601行初1178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3
2025-02-20
(2024)苏0312民初136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芮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侯**,张*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12-16
(2024)苏0312民初136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张*,侯**,徐州芮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9-19
(2024)苏0312民初1078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卢**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6
2020-09-16
(2020)苏0312民初44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7
2020-09-01
(2020)苏0312民初44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8
2020-08-03
(2020)苏0312民初37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葛**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9
2020-07-13
(2020)苏0312民初44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0-06-24
(2020)苏0312民初37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
葛**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0
2020-11-23
(2020)苏0312民初44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4460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与徐州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35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30
2020-08-25
(2020)苏0312民初44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与徐州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30
2020-08-10
(2020)苏0312民初37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3707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与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8-06
2019-06-03
(2019)苏0312民初4554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徐州巴拉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7-08-14
2017-02-16
(2016)京73行初6643号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6
2017-08-11
2017-02-16
(2016)京73行初6643号
工商行政管理其他一案
徐州志强木业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徐铜﹞应急罚﹝2025﹞113号
漆库(水性漆)、调漆间(水性漆)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仪均工作正常,以上两台探测仪共同连接至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但总集中报警控制器的漆库回路(第二回路)故障,无数值显示,未保证其正常使用;南跨车间西侧一台木工圆锯机上的旋转圆锯片未设置防护罩或安全挡板(或挡帘) 等其他安全措施,不符合行业标准《木工机械安全使用要求》(AQ7005-2008)5.1.1 条及 5.1.2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8000.00元
徐州市铜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