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云林摩托车专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中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02MA4MHKCWX0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湘桂南路18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零市监案处字【2024】176号
1.当事人为合法的经营主体;
2.当事人销售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507-1Z)内安装的是电动自行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型号:6-DZF-20.5),类型:铅酸蓄电池;
3.当事人销售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507-1Z)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对应的CCC证书编号为:2022011119493033,证书载明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为广东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型号车辆在我中心备案的电池类型为锂离子蓄电池;
4.当事人销售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5.当事人销售安装电动自行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型号:6-DZF-20.5)的电动自行车须重新申请认证,不属于可变更范畴;
6.当事人购进上述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507-1Z)1辆,购进价格为2300.00元,销售价格为2680.00元;
7.涉案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507-1Z)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现责令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