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超权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桂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0583587818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仰双片区澄沙桥单位A-01地块1幢2楼2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1
(2024)浙0303民初19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超权化工有限公司
刘**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
2024-03-26
(2024)浙0303民初10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超权化工有限公司
黄*,刘**,刘**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20
2024-06-13
(2024)浙0303民初19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超权化工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6﹞0237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5月21日10时36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龙川路与文武路交叉口检查时发现温州市超权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市超权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