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真谛 | 注册资本:1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077308257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鸿兴路18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1
(2022)浙0784民初2712号
追偿权纠纷
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郑泰集团有限公司,郑**,陈*,金**,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2
2022-11-21
(2022)浙0784民初2712号
追偿权纠纷
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郑泰集团有限公司,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郑**,陈*,金**
永康市人民法院
3
2022-08-05
(2022)浙0784民初2712号
追偿权纠纷
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郑泰集团有限公司,郑**,陈*,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金**,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4
2022-08-05
(2022)浙0784民初2712号
追偿权纠纷
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郑泰集团有限公司,陈*,郑**
永康市人民法院
5
2021-10-18
(2021)浙0109破28号
申请破产清算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6
2021-06-30
(2021)浙0109破申30号
申请破产清算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7
2019-09-02
(2019)浙0109破申31号
申请破产清算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8
2021-12-10
(2021)浙0109破28号之二
申请破产清算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2
2021-04-02
2021-03-03
(2020)浙0784执3283号
追偿权纠纷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泰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22
2020-11-13
(2020)浙0109执恢1192号之二
担保物权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11-21
2018-09-28
(2018)浙0784执29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郑泰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08-21
2018-07-09
(2017)浙0109执9412号
担保物权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08-15
2018-07-02
(2017)浙0103执38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06-05
2018-04-08
(2018)浙0784民初6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与永康市东港铝业有限公司、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5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05-16
2017-10-30
(2017)浙0782民初70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郑泰集团有限公司、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567779.36元
民事案件
9
2017-09-30
2017-09-18
(2017)浙0109民特11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3495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09-29
2017-05-19
(2017)浙0103民初16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千足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277396.6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新街罚决字﹝2023﹞第000293号
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9日期间内,杭州市萧山区鸿兴路与高新九路交叉口西南侧鸿兴路180号高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情况下,在涉案工地进行桩基施工产生工程渣土,由车辆外运至其他场地进行消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产生建设工程渣土的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处置手续处置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与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