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塔尔盖 | 注册资本:62.5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0312521788D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388弄5号309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23
(2020)沪0110民初18588号
劳动合同纠纷
王**
上海爱君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杨浦
2
2019-09-12
(2019)沪0110民初1610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上海金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05
2019-12-02
(2019)沪0110民初1610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与上海金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973.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6-30
2019-01-29
(2018)沪0110民初245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孙*与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04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6-27
2019-04-24
(2019)沪02民终207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与孙*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05-07
2019-02-03
(2018)沪0110民初24351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陈*与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上海瀚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1-26
2018-08-28
(2018)沪0110民初15662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韩*与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6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6-29
2018-03-21
(2018)沪0110民初3543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严**与上海泽冠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杨第2120249522号
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8月28日对执业地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388弄5号309室被处罚人监督检查,检查时被处罚人正在正常执业中。现场查见口腔科无菌室无菌物品存放柜内一把已灭菌待使用的纸塑包装的拔牙钳,包装上标注有“20240720202501163Z102/02拔牙钳李某”,袋内拔牙钳轴节未打开,完全锁扣,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经查实,被处罚人已灭菌待使用的纸塑包装的拔牙钳轴节未打开的行为,不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3.1.1.6(2)包装:6)“必须暴露物品的各个表面(如剪刀和血管钳必须充分撑开)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的规定。被处罚人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的行为,不符合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6.6.4封包要求如下:c)“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28
2
杨第2120245564号
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08月28日对执业地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388弄5号309室的被处罚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被处罚人正在正常执业中。查见医废间有“医疗废物”黄色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标识,未查见“禁止饮食”标识;在医废间查见一敞口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内置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及铺巾等医疗废物,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上未标明医疗废物种类、科室、重量、日期等信息。经调查核实,被处罚人医废间未设“禁止饮食”标识,医废间一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未密闭,该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上未标明医疗废物种类、科室、重量、日期等信息。被处罚人盛装医疗废物的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上未标明医疗废物种类、科室、重量、日期等信息,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的规定,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罚则部分无对应的处罚条款,对于此项行为对被处罚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