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炊花铸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铭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81107774612B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辛集市南智邱镇耿虔寺村东智赵公路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0
(2025)冀0181民初3224号
离婚后财产纠纷
张*
河北炊花铸造有限公司
辛集市人民法院
2
2025-05-12
(2025)冀0524民初333号
加工合同纠纷
安**
河北炊花铸造有限公司
柏乡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5
2014-10-21
(2014)石行终字第00176号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王**、辛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14-10-21
2014-10-21
(2014)石行终字第00176号
王**与辛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登记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14-08-06
2014-08-06
(2014)辛行初字第007号
王**与辛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辛市监处罚〔2026〕14号
2025年12月12日,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智邱分局执法人员在河北炊花铸造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产品名称:储气罐,设备代码:21501309420150055)未申报定期检验,无有效在期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涉嫌属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文书号:辛市场监特令〔2025〕南第1201号)和《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辛市监责改〔2025〕39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产品名称:储气罐,设备代码:21501309420150055)。
2025年12月16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责令改正复查,当事人对该特种设备(产品名称:储气罐,设备代码:21501309420150055)连接管件已进行拆除,并提供了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复印件和整改报告。
经查,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冀特RQDJ11202301496)下次定期检验日期:2025年11月,当事人在该特种设备到期后在未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当事人在用的特种设备(产品名称:储气罐,设备代码:21501309420150055)未进行定期检验,在检查时无法提供检验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处叁万元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