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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顺忠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0MA2Y2YGM7W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峡西岸国际物流商贸城(二期)17#楼16层04办公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09
(2025)川0107民初909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高**
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湖南省玖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源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湖北)有限公司,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周**
闽侯县人民法院
3
2025-04-15
(2025)闽0121民初70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周**,湖南省玖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中源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闽侯县人民法院
4
2025-04-02
(2025)闽03民终9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公司,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莆田市启航保洁有限公司,胡**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12-05
(2024)闽0104民初1346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林**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6
2024-12-03
(2024)闽0304民初68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黄**
胡**,莆田市启航保洁有限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7
2024-12-03
(2024)闽0304民初6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胡**,莆田市启航保洁有限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8
2024-11-14
(2024)闽0304民初68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胡**,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莆田市启航保洁有限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9
2024-11-14
(2024)闽0304民初6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胡**,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莆田市启航保洁有限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20
(2023)粤1402民初26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张**,张*,张**
余**,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24
(2025)川0107民初909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高**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5)川0107民初909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高**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3
2025-05-09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中源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湖北)有限公司,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周**,湖南省玖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闽侯县人民法院
4
2024-01-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5
2024-01-17
(2023)粤1402民初26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良、张龙浩、张龙斌、张惠连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6
2022-11-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闽侯县人民法院
7
2022-09-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8
2022-06-23
(2022)闽0623民初2077号
合同纠纷
吴**
范**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漳浦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9
2022-06-16
(2022)闽0305民初30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Z202505000224
根据仓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函件﹝仓道安办函﹝2025﹞155号﹞及线索材料,2025年11月20日17时11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对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调查取证,调查发现该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程顺忠、简代兵、简小江、陈捷、梁令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其中程顺忠未参加2024年10月8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简代兵、简小江、梁令未参加2024年10月20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陈捷未参加2024年7月20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上述5人的会议签到表签名均为他人代签,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5人事后也均未对其补课学习。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4
2
连城综罚决字﹝2025﹞1-017号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10-1605:00在连江县江南镇都安村附近涉嫌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案
1.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2.警告
5000.00元
连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2-12
3
闽莆涵交执﹝2025﹞罚字第347号
2024年11月4日19时54分50秒,驾驶员潘新国驾驶车号闽AP3991的4轴重型自卸货车运载石头从涵江庄边开往涵江萩芦,经过涵江白沙S211线K223+950m上行车辆路面动态检测点时,被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闽AP3991车货总质量限值31吨,实际车货总质量37.26吨,超限6.26吨,超限率为20.2%,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1800.00元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4
4
长城综罚决字﹝2025﹞E006号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9-09
5
闽莆荔交执﹝2025﹞罚字第466号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1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6
6
榕马执罚决字﹝2025﹞0061号
刘尚斌于2025年5月16日21时41分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与罗建路交叉口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闽AS1016运输建筑垃圾,被市渣土处置中心巡查发现车辆没有建筑垃圾运输标识,并拍照取证。经现场核查,刘尚斌为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其现场未能提供运输建筑垃圾审批材料。根据《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8-06
7
榕马执罚决字﹝2025﹞0045号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17时59分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中路怡昌货柜利用车牌号为闽AQ8020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渣土28方,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车辆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资格,并拍照取证。经现场核查,其现场未能提供运输建筑垃圾审批材料。根据《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6-25
8
闽榕连交执﹝2025﹞罚第63号
2025年3月24日9时40分左右,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武杰、王启航等在连江县透堡镇文明路路段检查时发现杨勇驾驶闽AS0683运载渣土从连江县透堡镇港后方铁路工程项目部运往可门工业区,其运载的渣土已明显超出车辆后拦板,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1000.00元
连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5-04-01
9
闽交执福高三﹝2025﹞罚字第27号
2025年03月04日10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李戈、曾华伟在G1523福州南收费站出口外广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代宗伟驾驶所属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的蓝闽A73G9Z轻型厢式货车﹝冷藏车﹞,该车总质量4.495吨,运载生鲜。当事人无法出示车辆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蓝闽A73G9Z轻型厢式货车﹝冷藏车﹞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经我单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15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03-12
10
闽宁古交执﹝2025﹞罚字第4号
2025年1月9日10时4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林辉、江晨浩在省道306线49K+300路段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宏﹝从业资格证号:52020**********53X﹞驾驶闽A-S8030重型自卸货车运载石子,由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运往古田县大甲镇混凝土搅拌站。经现场调查和勘验:该车装载物石子在省道306线49K+400至49K+300掉落公路路面,共计3.96平方米﹝2.2米*1.8米﹞,掉落物石子位于公路路面中间,影响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古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9-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