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章凤番记长沙臭豆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昆 | 注册资本:1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3124MA6Q2KK12K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勐宛南路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德陇处罚〔2026〕12号
经查,陇川县章凤番记长沙臭豆腐店经营者杨昆,在健康证明到期后未重新取得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未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自查,在食品原料(迎芬芳牌螺蛳粉调味酱、红员外牌炒粉炒饭回味汁、柳州螺蛳粉牌辣椒红油、百家鲜牌浓缩鸡汁)到期后仍然使用加工制作螺蛳粉、炒饭、火鸡面等食品进行销售,制售的火鸡面、寿司饭团操作工序为冷食类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差、未配备并使用三防设施、未使用清洁的食品包装容器,在经营过程中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进、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含文具用品及化妆品零售,在其经营场所待售的漱口水2盒、护手霜120支(113支60g/支和7支38g/支)、舒肤佳香皂11盒均超过限期使用日期,修正带33个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护手霜)货值金额为136.8元。
1.没收过期的食品原料、化妆品及日用品(详见财物清单:陇市监物〔2026〕4-01号)。
2.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