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六枝特区耐凡眼镜视光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婷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03MA6HXKAP61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四方坡路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市监处罚[2023]11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8月22日设立六枝特区耐凡眼镜视光中心。2023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该眼镜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用的(一)、验光镜片箱(型号:232,生产企业:丹阳市华辉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二)、电脑验光仪(型号:AR-800A,生产企业:宁波杰士隆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三)、焦度计(型号:JS-700,生产企业:宁波杰士隆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四)、瞳距仪(型号:DC-3V,生产企业:台州市文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台仪器上张贴有检定标示,检定有效期均至2021年10月,未提供该次检定的检定证书,验光镜片箱、验光仪、焦度计、瞳距仪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因当事人忘记每年需要检定,所以导致该店在用的4台验光配镜的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取得委托书一份,经营者营业执照、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证明经营者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当事人被委托的事实。 证据二:取得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2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的4台验光配镜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定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验光配镜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及超期未检定的原因。 以上证据及笔录均由我局执法人员、当事人、询问人及被询问人签字盖章认可并经调查属实。 2023年5月3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六市监罚告(2023)112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罚款0.06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00.00元
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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