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燕文彬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817181766J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纳林塔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06
(2023)内06民初68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内蒙古华威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5-10
(2023)内0627民初760号
排除妨害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汇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3
2022-08-05
(2022)内0603民初746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汇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4
2022-08-04
(2022)内0603民初746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汇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5
2022-08-04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汇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6
2022-06-21
(2022)内06民终116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长盛矿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1-27
(2021)京03民初25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李家塔铁路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兴物产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2-20
(2021)京03民初25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李家塔铁路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兴物产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12-02
(2021)内06民终20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包头市涌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2-02
借款合同纠纷
包头市涌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23
2022-12-05
(2022)内02执异514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赛特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11-23
2022-12-05
(2022)内02执异516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赛特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11-23
2022-12-05
(2022)内02执异515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赛特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11-23
2022-12-05
(2022)内02执异517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赛特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10-12
2023-06-29
(2023)内0627民初760号
排除妨害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4-02-01
2023-11-02
(2022)内0627民初3123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6-14
2023-03-22
(2023)内0627民初687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德臻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476678.44元
民事案件
8
2021-12-04
2021-09-20
(2021)内0624民初6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长盛矿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29
2020-12-11
(2020)内06民辖1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长盛矿业有限公司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10
2019-04-29
2019-03-15
(2019)内06财保4号
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林草罚决字﹝2025﹞第124号
经调查,你单位2018年期间,在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布尔敦塔村二社境内(住建领域110327、127466、127485、127487、127488、127493、127499、127504、127505、127598、127608、127617、127618、127634、127635、127648号图斑范围内)实施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该项目曾办理临时占用林草地手续,先临时用地手续全部超期且未恢复林草地植被,经核实该项目占用天然牧草地28.1509公顷,占用人工牧草地0.3878公顷,致使林草地原有植被被毁坏,毁坏程度严重,改变了林草地用途。2025年6月30日,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查移送资料后,认为该项目办理过林草临时用地手续,涉案土地均在临时用地手续范围内,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出具不予受理案件情况说明。
1.于2026年8月30日之前拆除非法占用草原现场构建物、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恢复现场草原植被的行政处罚。
-元
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5-10-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