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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宏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观荣注册资本:46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MA5N4GT23R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51号1栋A单元1505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30
2022-03-22
(2022)桂1424民初58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林罚决字﹝2023﹞第013号
经依法查明,2019年4月开始,广西宏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一期工程二工区期间,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现场施工管理员擅自指挥工人平整硬化,将涉案林地做成码砌边坡。经聘请第三方广西林信科技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调查,被毁坏的林地为大新县堪圩乡谨汤村0200林班0018小班的公益林,面积共0.3281公顷(折合4.92亩)。广西宏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1.责令该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万捌仟壹佰捌拾叁元捌角(¥68183.8)。
68183.80元
崇左市林业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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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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