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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吴王凯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礼凯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F11778H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道高桥南五路东台南二路南2号厂房3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5〕522号
现查明,当事人生产的“花钳夜 羊蝎子”产品未标示净含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再查明,当事人生产产品标签未标注食用方法,(不符合GB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米面和调制食品》中4.1“标识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的要求)。 另查明,当事人生产产品配料表标示“等”字,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4.1.3.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 当事人提供的获利情况说明证实:“花钳夜 羊蝎子”(包装规格:10包/件,生产日期:2024-12-06)该批次产品成本为22.5元/袋,销售价为24元/袋,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60袋,销售160袋,无库存,货值共3840元。至2025年8月29日产品已销售完,召回0袋,无库存,获利240元。“花钳夜 羊蝎子”(包装规格:10包/件,生产日期:2025.08.04)该批次产品成本为22.5元/袋,销售价为24元/袋,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57袋,销售80袋,库存77袋,库存已销毁,货值共3768元。至2025年9月17日产品销售80袋,召回4袋,81袋已销毁,获利11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54元;2、罚款3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354元。
30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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