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明香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6FJPQ8E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65号双鹿大厦酒店北楼8251-8264号、一楼西侧房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5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9-19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3
2024-07-24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4
2024-05-28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3-04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6
2024-02-22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7
2024-02-07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8
2024-02-06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9
2024-02-05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10
2024-02-05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08
(2024)津0104执异503号
劳动争议
程**
冯**
裁判文书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
2024-01-30
劳动争议
程**
冯**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3
2024-01-25
(2024)津0104执恢387号
行政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行政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1-25
2024-01-09
(2024)津0104执56号
行政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9-02
2023-06-12
(2022)津0104民初11402号
劳动争议
梁*、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059.9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6-03
2023-05-30
(2023)津0104民初179号
劳动争议
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程**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3-31
2023-01-16
(2022)津0104民初11469号
劳动争议
崔**、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2967.6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一稽罚﹝2023﹞529号
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处偷税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8938。41元、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56。51元、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罚款2000元。
92594.92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10-24
2
〔津南开〕劳监罚字〔2023〕第008号
经南开社险分中心核查,你单位未按时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收到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后,逾期仍不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给予你单位肆万贰仟零陆拾叁元玖角陆分的罚款
42063.96元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6-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