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腾飞购物广场皂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童尧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087502213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市皂市镇古都大道1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4-03
2018-12-18
(2018)鄂96民初2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天门市腾飞购物广场皂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429号
经查,2013年12月13日,当事人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087502213R)、《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290060000534)在天门市皂市镇古都大道118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食品经营活动中,2026年1月12日,当事人从遂川县共裕腊味加工厂以8.8元/kg购进10kg腊鸭腿,进货金额88元,以10.76元/kg的价格销售,销售金额107.6元。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留存了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进货凭证、未取得上述食品的合格证明。该腊鸭腿经我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6年1月26日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No:CCIC1260080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4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也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腊鸭腿在该报告送达日之前已销售完毕,销售金额107.6元,其违法所得为107.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同时,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7.6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项合计10107.6元。
对当事人上述两种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7.6元;3、罚款10000元。罚没款项合计10107.6元。
10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