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波 | 注册资本:130万人民币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03MA6EE0LG1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路社区云上村田园中路东侧、明珠大道1号麒鑫新时代商业广场B3栋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26
(2023)黔0402民初4726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张*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2
2022-12-23
(2022)黔0201民初49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王**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3
2022-04-06
(2021)黔0201民初88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李**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04-06
(2021)黔0201民初883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工业供销公司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5
2022-03-30
(2022)黔0403民初370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6
2022-03-30
(2022)黔0403民初372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7
2022-03-30
(2022)黔0403民初372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石**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法院
8
2022-03-17
(2021)黔2701民初112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张*,双*
都匀市人民法院
9
2022-03-01
(2022)黔0121民初50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黄*,阚*
开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2-02-21
(2021)黔0382民初87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陈**
仁怀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10
2022-05-12
(2021)黔0201民初883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盘水市工业供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09
2022-01-25
(2021)黔0201民初85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09
2022-01-25
(2021)黔0201民初858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01
2022-04-06
(2022)黔0525执9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廖**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02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22-03-15
2022-02-21
(2021)黔0382民初87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3-10
2022-03-02
(2022)黔2601民初166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04
2021-12-06
(2021)黔0524民初773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付**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02
2021-11-19
(2021)黔0402民初98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7-01
2021-03-25
(2021)黔04民终372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79694.25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7-01
2020-12-14
(2020)黔0424民初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王**与汤**、贵州中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6693.2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花市监处罚〔2026〕459号
本局在开展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集中清理工作中,对贵州孪凡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285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于2026年6月22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贵州孪凡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285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违法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州孪凡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285户企业当事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的“基础信息”页面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面截屏打印件285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以及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违法事实;
2.花溪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及附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证明案件来源情况和当事人违法事实;
3.《实地核查记录表》285份、《现场笔录》285份、当事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现场照片及相关单位证明303张,证明当事人通过登记的注册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事实。
因当事人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执法文书,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方面,本案284户当事人符合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