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公主岭市爱尚综合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永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7BL571P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岭西三路与河南大街交汇处政法国际新城10-11号楼010117,010217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4
(2021)吉01民初7350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主岭市爱尚综合超市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4-19
(2021)吉01民初7350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主岭市爱尚综合超市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4
2022-06-15
(2021)吉01民初735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市爱尚综合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4〕352号
经现场检查及询问当事人,确定当事人不知道所经营的商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投诉人投诉的过期桃李面包确实为该店经营,销售价格4.5元,该店不同意退赔投诉人费用。现场检查发现3袋豆食坊徽师傅油豆、1袋汉江真味黄金豆条均已超过保质期限。该店购进5袋豆食坊徽师傅油豆,进价2.5元/袋,售价3元/袋;3袋汉江真味黄金豆条,进价7元/袋,售价8元/袋。豆食坊徽师傅油豆、汉江真味黄金豆条各销售2袋,均在保质期内销售。货值金额共计17元。违法所得共计4.5元。
2024年6月14日,接到投诉单,投诉人反映6月13日在公主岭市爱尚综合超市购买的桃李面包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4年6月2日,保质期至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9日执法人员至公主岭市爱尚综合超市现场检查时,现场未发现投诉人所说的过期桃李面包(生产日期2024年6月2日,保质期至2024年6月11日),但在该店货架上发现3袋豆食坊徽师傅油豆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日,保质期8个月,净含量:135g。1袋汉江真味黄金豆条,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0日,保质期210天,净含量:500g。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构成经营超保质期食品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过期食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吉林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等途径,未发现当事人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公主岭市爱尚综合超市面积180平方米,从业人员1人,食品过期数量较少,属于经营规模较小。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关于印发《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市监执法字(2024)2号)中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5元。 3、没收3袋豆食坊徽师傅油豆、1袋汉江真味黄金豆条。
20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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