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洛浦县多鲁乡蓓蕾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阿卜杜凯尤木·如则麦麦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3224MA788RJC37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多鲁镇和谐社区4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洛市监处罚〔2024〕103号
2024年7月25日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艾尔肯·麦提尼亚孜证号:31110530006、奥斯曼·艾买尔江证号:31110530021进行询问调查,2023年6月份开始负责人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做过一次“依木萨克”但是没有制做成功,2023年9月份第二次制做150个/5元“依木萨克”、货值金额:750元,洛浦县公安局移交我单位22个、128个销售完毕、违法所得:640元;2023年1月份开始在同一名背着包的汉族同志手里共购进了4次鹿胎丸、共151盒、每盒10个、共1510个/5元、货值金额:7550元,洛浦县公安局移交我单位285个、销售了1225个/5元、违法所得:6125元。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明资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7月25日案件调查终结。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的食品和经营的鹿胎丸;2.没收违法所得6765(陆仟柒佰陆拾伍)元整;2.行政处罚:30000(叁万)元整。合计:36765(叁万陆仟柒佰陆拾伍)元整。
30000.00元
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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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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