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鸿景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清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4343213219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铅山县河口镇新农业局办公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30
(2026)赣1124民初14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铅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18
2019-07-25
(2019)赣1124执618号
铅山县鸿景酒店有限公司、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9286.02元
执行案件
2
2019-12-18
2019-11-12
(2019)赣1124执618号之一
铅山县鸿景酒店有限公司、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铅市监处罚﹝2026﹞41号
2025年3月20日,当事人从上饶县新星谊膳冷冻食品商行购进熊氏三中香辣百香果无骨凤爪4袋,每袋90元,余1袋,海鲈鱼30袋,每袋24元,余2袋。2024年12月13日,当事人从上饶县新星谊膳冷冻食品商行购进思念虾仁三鲜水饺24袋,每袋15元,余1袋。2024年10月15日从铅山县大江干货店购进海皇爆炒酱6瓶,每瓶20元,余1瓶。2025年5月18日从铅山县大江干货店购进特制红酸汤6瓶,每瓶18元,余1瓶。2025年12月25日从铅山县大江干货店购进香辣红油6瓶,每瓶15元,余4瓶。2025年1月20日从铅山县大江干货店购进蜂蜜芥末酱4瓶,每瓶13元,余1瓶。2025年11月28日从梅德明处购进桶装竹笋2桶,每桶130元,余2桶。2026年1月16日从铅山县炳子面条加工店购进面条3卷,每卷8元,余2卷。2025年11月28日从油麻滩市场购进土豆51斤,每斤1.6元,余6个约2斤。花椒无具体采购记录,余1袋,价值约5元。 当事人在海鲈鱼、虾仁三鲜水饺、海皇爆炒酱、特制红酸汤、蜂蜜芥末酱、香辣红油超过保质期后,仍将其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货值金额174元;在花椒腐败变质后仍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货值金额5元;无骨凤爪、竹笋超过保质期,土豆、螃蟹变质后未及时清理,货值金额353元。涉案货值金额共计532元。 案发时当事人虽处在正常经营状态,但并未实施食品生产行为,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与食品原料; 2.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