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锦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生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智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1MA0Q9XXMXP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达拉特路西,树林召大街北育才B区综合楼8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市监处罚﹝2023﹞66号
2023年0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内蒙古锦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生堂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药店发现7种药品共计17盒(瓶)均超过有效期,上述区域未发现“不合格药品区”标识,同时上述超过有效期药品与在有效期内的其他正常销售的药品放置在一起,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将上述7种药品共计17盒(瓶)予以扣押。内蒙古锦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生堂店所销售7种超过有效期药品,分别为三七花,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内蒙古启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净含量:60克,产地:云南,批号18010304,生产日期:2018.11保质期:24个月,数量1瓶,购进1瓶,购进价格45元/瓶,销售价格48元/瓶;加味保和丸,国药准字Z11020948,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2袋/盒,批号:17082018,有效期至2020.12,数量3盒,购进10盒,购进价格9元/盒,销售价格9.5元/盒;明目地黄丸,国药准字Z11020166,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规格:10丸/盒,批号:17015911,有效期至2022.10,数量2盒,购进8盒,购进价格17.5元/盒,销售价格18元/盒;明目地黄丸,国药准字Z11020166,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规格:10丸/盒,批号:18010030,有效期至2022.11,数量1盒,购进2盒,购进价格17.5元/盒,销售价格18元/盒;硝酸咪康唑乳膏,国药准字H19994059,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生产,规格:15克/盒,批号:12026101,有效期至2023.01,数量5盒,购进5盒,购进价格7.9元/盒,销售价格8.5元/盒;新霉素氟轻松乳膏,国药准字H20064983,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20克/盒,批号:210101,有效期至2022.07,数量3盒,购进5盒,购进价格5元/盒,销售价格6元/盒;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国药准字H13023436,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格:15克/盒,批号:57210301,有效期至2023.02,数量1盒,购进10盒,购进价格2.5元/盒,销售价格3元/盒;盐酸普萘洛尔片,国药准字H32020133,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00片/盒,批号:E200927,有效期至2022.09,数量1盒,购进5盒,购进价格17元/盒,销售价格18元/盒。经调查,上述7种超过有效期药品货值总金额为212元,经询问当事人得知除查处的药品数量外,内蒙古锦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生堂店无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内蒙古锦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生堂店发现的7种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法按劣药论处。内蒙古锦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生堂店在上述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将其与在有效期内的其他正常使用的药品混合放在一起,未区别放置,且上述区域均无“不合格药品区”标识。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构成了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
11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