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宏利快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玉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5MA19D99Y8W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甘南县建设街(中兴道口)25-19-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6〕156号
经查,甘南县宏利快餐店的消毒柜未插电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二份,证明当事人现场情况。
2.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改正。
3.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经过。
4.闫玉伟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甘南县宏利快餐店实际经营者身份。
5.甘南县宏利快餐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甘南县宏利快餐店具备合法主体经营资格。餐饮服务
6.甘南县宏利快餐店食品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甘南县宏利快餐店具有食品销售资格。
7.现场照片1张,证明甘南县宏利快餐店现场情况。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罚款。
2000.00元
-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