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润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1105MA7165D93R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上林路以东上林景苑二期8号楼20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沣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520号
西安润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处室内消火栓被圈占于教室内,存在圈占消火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西安润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上林路以东上林景苑二期八 号 楼 204 号 商 铺 ,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志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11105MA7165D93R。现查明 西安润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处室内消火栓被圈占于教室内,存在圈占消火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554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沣东消限字〔2024〕第5148号)、王敏的自行书写材料和现场照片2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安润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意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西安铁路运输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000.00元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沣东新城大队
2024-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