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滨海新城孙先北山大酒楼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孙先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23MA31PDNE6Y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罗源县滨海新城购物中心B区4楼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市监松处罚〔2026〕4号
2025年10月8日,受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到罗源县滨海新城孙先北山大酒楼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包括3.3kg的购进日期为2025年10月6日的生姜。2025年10月2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SFJC022409)结果显示,该批次生姜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被抽检的该批次生姜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作为菜品配料使用,无具体销售价格。罗源县滨海新城孙先北山大酒楼于2025年11月3日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对购进时间2025年10月6日的该批次生姜进行召回,但因距离购进日期已过月余,该商品已使用完毕,无生姜召回。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5年10月2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SFJC022409)结果显示,该批次生姜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被抽检的该批次生姜无法提供进货票据, 进货量7.6斤, 进货价7/斤,该生姜是作为菜品配料使用,无具体销售价格,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该批次生姜于抽检后销售完毕。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后,因已销售完毕,时间也较久远,未能召回已销售的商品。
-
-元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