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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白云周记龙虾馆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傅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3MA2FJ43AX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东阳市十字街2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东阳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253号
当事人于2024年5月8日在东阳市吴宁街道十字街210号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执法队员当场发放了金东阳综执[2024]责改通字第02-030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5月8日20时前将门前摆放的桌椅全部清理干净。2024年5月9日,执法队员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仍摆放桌椅在店外经营,当事人逾期未整改到位。现场店前台阶上摆放有四张桌子,每张桌子配有四条椅子,每套桌椅超出门、窗占地东西长2米,南北宽2米,计经营面积4平米,共计超出门、窗经营面积16平方米。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6-11
2
东阳吴宁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52号
当事人于2023年8月24日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时在东阳市白云周记龙虾馆在浙江省东阳市十字街210号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现场向其宣讲了如何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要求其今后规范进行垃圾分类,并依法于2023年8月24日向当事人发放了编号为﹝2023﹞209号《温馨提示单》。2023年8月30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在店内一垃圾桶内存在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投放行为,其中易腐垃圾主要为菜叶、鸡蛋壳,其他垃圾主要为木签子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2023-09-07
3
金东阳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148号
2023年4月13日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东阳市吴宁街道十字街210号前人行道占用城市道路。现场摆放有一张桌子和两条椅子,占用城市道路南北长1.6米,东西宽1.2米,计占用城市道路面积1.92平方米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4-28
4
东阳吴宁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58号
2023年3月30日在东阳市吴宁街道十字街210号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队员当场发放编号:(2023)062号温馨提示单,要求你今后规范进行垃圾分类。2023年4月13日,执法队员再次到上述位置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时,发现你在东阳市吴宁街道十字街210号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现场厨房内放有两只垃圾桶,南侧垃圾桶内扔有其他垃圾:污染废纸;易腐垃圾:菜叶,北侧垃圾桶内扔有其他垃圾:包装盒、塑料袋;易腐垃圾:菜叶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2023-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