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凤凰山陵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梦远 |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2794326351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凤凰村委高岭底321国道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5﹞112号
2025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与自治区第四督导组、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桂林市发改委、桂林市民政局等单位对位于桂林市临桂区凤凰村委高岭底321国道旁的桂林凤凰山陵园有限公司进行殡葬领域价格专项督导检查,现场发现其服务大厅内墓(穴)位价格栏公示“五年管理维护费:750元”。经查明,一、该陵园墓(穴)位价格栏未按《临桂县人民政府物价局文件 关于重新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价字[201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 关于重新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桂价费〔2009〕420号)文件要求“管理维护费 县级公墓 其他150元/座·年(备注:2.管理维护费,原则上按年收取;用户自愿要求,经双方协商可一次收取多年费用)”的规定按“150元/座·年”公示管理维护费;二、上述文件规定自愿购买公墓的个人,应向经营者交纳经营性公墓费,管理维护费属于经营性公墓费中的收费项目,且当事人与丧属有签订《墓位使用合同》,因此无违法所得。
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人民币。
500.00元
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