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9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凤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657610964XU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鱼苗塘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20
(2019)赣04民终28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吴**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11-28
(2019)赣0403民初49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李**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3
2019-09-03
(2019)赣0403民初25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锦绣地产有限公司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4
2019-08-02
(2019)赣0403民初29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黄*,宗**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5
2019-07-24
(2019)赣0403民初29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6
2019-07-24
(2019)赣0403民初29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温**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7
2019-07-23
(2019)赣0403民初29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黄*,宗**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8
2019-07-22
(2019)赣0403民初29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胡**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9
2019-07-22
(2019)赣0403民初29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吴**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02
2019-07-22
(2019)赣0403民初29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1-02
2019-12-22
(2019)赣04民终2811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30
2019-12-11
(2019)赣0403民初449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26
2019-11-07
(2019)赣0403民初44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17
2019-12-04
(2019)赣0403民初49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1-28
2019-07-24
(2019)赣0403民初29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11-27
2019-07-24
(2019)赣0403民初29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08-26
2019-08-01
(2019)赣0403民初29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黄*、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7-31
2019-07-18
(2019)赣0403民初29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胡**、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8-08
2017-04-28
(2017)赣04民终4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帅坤置业有限公司、九江市广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6〕31号
现查明,当事人缴纳供电公司电费单价为0.66-0.72元/度,按照2024.1-2024.12单价0.7元/度,20225.1-2025.2单价0.72元/度,2025.3-2025.9单价0.7元/度对管理的16户商户收取使用电量电费,以上述价格收取电梯、照明分摊电费,转专变损耗分摊电费。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当事人转供电收取费用共554076.51元(收费单价0.66-0.72元/度),违规加收电量电费,电梯、照明分摊电费,转专变损耗分摊电费70322.35元。 当事人退款情况: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退回上述多收电费,并提供了退款佐证。经办案机构核实,当事人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退款,并且当事人已按政府指导价执行收费。
警告,并处违法收取费用0.1倍的罚款7032.24元的行政处罚。
7032.24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