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友佳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振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6MA3RUKRL95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玉河庄村中心街东30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07
买卖合同纠纷
刘**
山东利友佳食品有限公司
平邑县人民法院
2
2025-02-07
定作合同纠纷
山东旭晟包装有限公司
山东利友佳食品有限公司
平邑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邑市监处罚﹝2026﹞83号
本局分别于2026年1月9日,收到第一份12345工单(编号:260108205551395912)举报单;2026年1月13日,收到第二份12315举报单(编号:21370000002026011313046340)举报单及附件;2026年1月14日,收到第三份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转办通知书(临市监投诉举报转字〔2026〕第048号)及附件,2026年1月19日,收到第四份12345工单(编号:260119084843628112)举报单。上述举报内容整体一致,要求查处内容相同。 当事人于2026年1月7日因生产能力有限,为客户订单所需,在青州市王坟助尔康食品厂订单式购进70箱山楂片、40箱山楂球、10箱冻干糖葫芦、39盒山楂棒棒糖,购进时标签完整。当事人防止客户流失,将上述产品标签撕毁更换为当事人厂家合格证,在从事包装贴标过程中被我局现场查处。上述涉案产品虽然没进行销售,但是已经和客户沟通好了价格,也写了票据,准备发货时支付,其中70箱山楂片是32元/箱,共计2240元;40箱山楂球是27元/箱,共计1080元;10箱冻干糖葫芦是30元/箱,共计300元;39盒山楂棒棒糖是12元/盒,共计468元。上述标注虚假内容的食品货值共计4088元,当事人获取违法所得0元。 当事人落实了进货查验义务,进货时索要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上述涉案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当事人被立案调查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如实提供了有关证据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谈话,确保类似违法行为不在发生。
1.没收虚假标注的产品(70箱山楂片、40箱山楂球、10箱冻干糖葫芦、39盒山楂棒棒糖); 2.罚款¥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2
平邑市监处罚﹝2025﹞195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31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2.罚款¥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以上罚没款共计¥13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元整)。
10000.00元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