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昭阳区月桂树农副产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02MA6NE6WN32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迎宾大道南辰1号5幢9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昭处罚〔2025〕756号
昭阳区月桂树农副产品经营部所销售给昭通小赵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昭通豪庆商贸有限公司的沱牌酒于2025年6月23日送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鉴定确认:属假冒“沱牌酒”注册商标的产品; “沱牌酒”注册商标属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使用,注册号:第5110700号,注册地址:四川省射洪县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08年11月14日至2028年11月13日止;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第33类 :酒(饮料);酒(利口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蒸馏酒精饮料;米酒、葡萄酒、果酒(含酒精);烧酒;威士忌酒;鸡尾酒;(截止)。 经我局对当事人销售的沱牌酒进行辨别:1、从外观辨认,当事人销售的沱牌酒商标字体与正品相比存在差异。2、当事人销售的瓶底标识无“沱”字,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沱牌酒样品瓶底有“沱”字。 因此我局认定当事人销售沱牌酒的行为属侵犯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鉴于当事人认识态度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侵权产品,建议处罚如下: 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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