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远花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06071513822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1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0-28
(2001)哈经初字第380号
借款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哈尔滨市宏大肉类加工厂;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27
(2023)黑0110民初15243号
追偿权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3
2023-12-07
追偿权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4
2018-11-25
(2018)黑01民终78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8-09-1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孟*,刘**,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更正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6
2018-07-01
(2017)黑0103民初67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7
2017-11-23
(2017)黑0103民初6781号
追偿权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8
2017-11-0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9
2017-08-22
追偿权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10
2012-09-29
(2002)哈执字第620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
哈尔滨市通达建筑材料经销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24
2018-10-31
(2018)黑01民终78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9212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1-19
2016-08-18
(2016)黑0103民初6071号
合同纠纷
王**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1-05
2016-08-18
(2016)黑0103民初6071号
合同纠纷
王**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08-18
2016-08-18
(2016)黑0103民初6072号
合同纠纷
李**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8-18
2016-08-18
(2016)黑0103民初6074号
合同纠纷
刘**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6-08-18
2016-08-18
(2016)黑0103民初6070号
合同纠纷
于**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08-18
2016-08-18
(2016)黑0103民初6075号
合同纠纷
徐**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07-11
2016-07-11
(2016)黑0103民初6450号
合同纠纷
何**与哈尔滨人和世纪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7-06
2016-07-06
(2016)黑0103民初6193号
合同纠纷
王**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6-06-29
2016-06-29
(2016)黑0103民初1208号
合同纠纷
李**与哈尔滨人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地下一层货物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104号,法定代表人:于远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6071513822。现查明 2023年12月2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刘明、李欣杨对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经营的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东大直街街-1-(-2)层的人和商城一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商城地下一层货物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依法对你单位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以上事实有〔2023〕第506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份、哈南消即字〔2023〕第404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 限哈尔滨泰盛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哈尔滨银行大成街支行(哈尔滨南岗区大成街69号)缴纳罚款。
34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