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玉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6237953133253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无棣县北环路3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07
(2024)鲁0305民初22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韩**,韩**,韩**,韩**,韩**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王**,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郑**,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山东省博兴县翔岳物流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2
2024-05-14
(2024)鲁0305民初22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韩**,韩**,韩**,朱**,韩**
山东省博兴县翔岳物流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郑**,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3
2024-02-22
追偿权纠纷
无棣县人民法院
4
2021-12-30
(2021)鲁0725民初432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青岛分公司
张**,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昌乐县人民法院
5
2021-12-24
(2021)鲁16行终237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8-31
(2021)鲁1623行初72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棣县人民法院
7
2021-08-30
(2021)鲁0523民初11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封**,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市无棣支公司,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广饶县人民法院
8
2021-04-09
(2021)鲁0523民初78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广饶县人民法院
9
2021-03-05
(2021)鲁0523民初78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刘**
广饶县人民法院
10
2021-03-05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封**,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广饶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8
2021-08-30
(2021)鲁0523民初11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2490.23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10
2021-08-27
(2021)鲁0523民初27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6752.62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10
2021-08-27
(2021)鲁0523民初27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896.82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06
2021-06-28
(2021)鲁05民终102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8-27
2021-06-28
(2021)鲁1691民初8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7-31
2021-05-31
(2021)鲁0124民初13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韩**、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12
2021-04-08
(2021)鲁0523民初78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与刘**、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5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3-25
2021-03-24
(2021)鲁0523民初11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按撤诉处理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3-23
2021-03-05
(2021)鲁0503民初370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浙江自贸区鲁昶石化有限公司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159.2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3-15
2021-03-12
(2021)鲁0523民初3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封**、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1725202403530
2024年09月26日 10时3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工业二路对刘知川驾驶的鲁H25V91(黄色)、鲁MV979挂(黄色)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郭新东(****)、张艳丽(****)向刘知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明确放弃回避申请,检查中发现:刘知川驾驶的车辆鲁H25V91(黄色)、鲁MV979挂(黄色)从天津运输木渣送至郓城县,当事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挂车鲁MV979挂(黄色)隶属于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道路运输证上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大型物件运输,属于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仅限运输大型不可解体货物,本运次该挂车运输的木渣属于普通货物,不在该挂车经营范围之内,该挂车没有办理普货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该公司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经调查,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普货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调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6
2
J371722202400868
2024年08月21日 22时5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单县世纪之光东200米处对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驾驶员刘知川驾驶的鲁H25V91(黄色)、鲁MV979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杜建伟、李大鹏向刘知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梁山盛仕达物流有限公司,挂车属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经检查发现:该挂车鲁MV979挂(黄色)经营范围为大型物件运输,现运输过滤水罐为普通货物,属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现场人员对此无异议。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2
3
371623202400169
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涉嫌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2
4
371623202300685
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60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24
5
J370522202300734
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案
罚款
2000.00元
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07
6
J371681202300179
2023年04月03日 07时40分,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邹平市北外环,对赵中利驾驶的鲁MAU929(黄色)鲁MBQ67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峰15150717102、孙宝刚15150717019向赵中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MAU929(黄色)鲁MBQ67挂(黄色)为滨州市锐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显示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此次从淄博到菏泽承运沥青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对驾驶员和车辆相关证件进行了取证。证据: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录像、《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陈述申辩书等。经调查认定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