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复兴镇于雄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雄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803MADQ077679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淮安区复兴镇复兴街东首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淮市监处罚〔2026〕63号
2026年2月5日,本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即上岗操作。
经查,当事人将超过保质期的鱿胜?蒜香粉丝鱿鱼(日照沣味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4年2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3包用于销售,至2026年2月5日已销售0包,库存3包,购进价格为无法核实元/包,销售价格为0元/包;将超过保质期的维扬?素鸡片豆制品(扬州维扬豆制食品厂生产,生产日期:2026年1月11日,保质期:(0-5℃)5天)1包用于销售,至2026年2月5日已销售0包,库存1包,购进价格为无法核实元/包,销售价格为0元/包;将超过保质期的垚邦?谷饲雪花肥牛片(献县德润斋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5年1月23日,保质期:12个月)1盒用于销售,至2026年2月5日已销售0盒,库存1盒,购进价格为无法核实元/盒,销售价格为0元/盒;将超过保质期的三凤桥?银鱼(无锡三凤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5年1月3日,保质期:常温270天)1盒用于销售,至2026年2月5日已销售0盒,库存1盒,购进价格为无法核实元/盒,销售价格为0元/盒;将超过保质期的三凤桥?白虾(无锡三凤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5年1月3日,保质期:常温270天)1盒用于销售,至2026年2月5日已销售0盒,库存1盒,购进价格为无法核实元/盒,销售价格为0元/盒;将超过保质期的正茂食品?荷叶夹(南京正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4年8月4日,保质期:-18℃以下冷冻保存12个月个月)2包用于销售,至2026年2月5日已销售0包,库存2包,购进价格为无法核实元/包,销售价格为0元/包;将超过保质期的荠菜鲜肉麻球(常州尚禾亿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4年12月9日,保质期:12个月)2包用于销售,至2026年2月5日已销售0包,库存2包,购进价格为无法核实元/包,销售价格为0元/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026年2月5日,本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警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警告。
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苏嘴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