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立国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127464580856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全运路428-19号15门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3
(2025)辽0112民初398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姜**
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7
(2024)辽0112民初22681号
劳动争议
康**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2
(2024)辽0112民初22681号
劳动争议
康**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4
2020-09-08
(2020)辽0112民初233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关**
孙**,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5
2020-04-20
(2020)辽0112民初233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关**
孙**,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6
2020-03-11
(2020)辽0112民初233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关**
孙**,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7
2019-10-23
(2019)辽0112民初1321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葛**
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张*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8
2019-09-02
(2019)辽0112民初1321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葛**
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张*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25
2022-03-02
(2021)辽0112民初21687号
侵权责任纠纷
姜**、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723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4-23
2021-04-20
(2021)辽01民终446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孙**、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4-24
2020-01-09
(2019)辽0112民初1321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葛**与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30
2019-09-29
(2019)辽0103民初1238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与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1-08
2018-11-03
(2018)辽0112民申10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孙**与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9-03
2019-04-18
(2019)辽0112民初145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姜**与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124.68元
民事案件
7
2018-12-24
2018-09-13
(2018)辽0112执1546号
合同纠纷
徐岩与沈阳金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8-12-24
2018-09-21
(2018)辽0112执1540号
合同纠纷
徐岩与沈阳金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12-24
2018-09-13
(2018)辽0112执1544号
合同纠纷
徐岩与沈阳金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8-12-24
2018-09-13
(2018)辽0112执1545号
合同纠纷
徐岩与沈阳金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自然资浑南罚决字(2025)007号
沈阳市龙泉古园有限公司始于2005年,后于2008年、2011年和2018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批准,擅自占用祝家街道下高士社区土地,建设办公、道路、广场、绿化、墓位、水池、停车场的行为。
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05424.04平方米(158.14亩)土地退还给祝家街道下高士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87846.74平方米(131.77亩)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并处罚款。2005年竣工非法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66131.17平方米×10元/平方米=661311.7元,罚款额为人民币陆拾陆万壹仟叁佰壹拾壹元柒角(¥661311.70);2008年和2011年竣工非法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20069.47平方米×10元/平方米=200694.7元,罚款额为人民币贰拾万零陆佰玖拾肆元柒角(¥200694.70) ;2019年竣工非法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19223.4平方米×10元/平方米=192234.0元,罚款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贰佰叁拾肆元整(¥192234.00);罚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肆仟贰佰肆拾元肆角(¥1054240.40)。 依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查处注意事项(2)“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责令退还土地,可以并处罚款。对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的规定,没收在非法占用的87846.74平方米(131.77亩)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报请浑南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处置;非法占用的17577.3平方米(26.37亩)未利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协商处置。
1054240.40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